個體戶征收方式稅務機關一般將個體工商戶的管理方式分為查賬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兩種。查賬征收是一個個體經營者,他根據自己的經營情況計算應納稅額,并獨立申報。在定期定額征收,根據《個體定額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通過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規(guī)模、經營面積、經營內容、行業(yè)特點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綜合核定銷售額。在一般情況下,個別住戶會根據這個配額計算各種應繳稅款和費用,但這個數額符合從高原則的,的規(guī)定,即如果實際收入低于配額,則應根據配額征稅,如果高于配額,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征稅。在實際管理中,絕大多數個體戶都是定期定額征收。多次上調起征點后,大多數省份的個體工商戶起征點都定在每月3萬元。
根據今年1月開始的小微企業(yè)增值稅稅收優(yōu)惠規(guī)定,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免征增值稅,按季度申報的,季度銷售收入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yōu)惠政策。特別指出個體工商戶屬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范圍,可以享受這項優(yōu)惠政策。這項政策出臺后,絕大多數小規(guī)模納稅人選擇了季度報告模式。但是作為一個定員管理的個體戶,就尷尬了!
對定期定額的理解產生歧義在稅務局的管理理念中,定額一直是按月定額的。現在國家出臺了優(yōu)惠政策,對月固定銷售額在10萬以下的個體戶免征增值稅,稅務局同意。但有定期定額的個體戶,如果想通過選擇季度定額來享受每季度銷售30萬元免征增值稅的優(yōu)惠政策,各地的解釋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認為定期定額是按月定額,按月收取。如果《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中的月度匯總需求改為季度,則不能操作。有的地方個體戶選擇季度定額是合理的,《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也沒有規(guī)定一定是月度,所以不違反規(guī)定。哪個解釋合理?
對定期定額的正確理解1、多長時間算是定期?我們來看看《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第2條規(guī)定的措施: 本辦法所稱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場所、一定經營期限和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含經營數量)或收入額(以下簡稱定額)進行核定的方式。 從定期定額征收的定義可以看出,《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定期定額的時間范圍是每月、每季度還是每年,只是提到了“一定的經營期”。所以從定義上看,個體戶選擇季度定期定額并不違反規(guī)定。 g src="http://p26.toutiaoimg.com/large/dfic-imagehandler/967feeb0-3c90-4901-a045-b29f735e6ae5" />2、按月定額有何依據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對個體戶定期沒有詳細規(guī)定,為什么一直都是按月進行定期定額的呢?依據何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
所以現行的按月進行定期定額管理的依據是按照增值稅的納稅期限來確定為按月的。另外,會計核算也是以月為一個會計區(qū)間,因此,注冊登記的經營實體在增值稅的納稅期限上一般都是按月作為納稅期限的。 3、能否選擇按季定期定額呢? 同樣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中也規(guī)定
也就是說,只要是在增值稅條例規(guī)定的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這幾個納稅期限中,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納稅期限是有決定權的。因此,稅務機關同意個體戶按季定期定額不違反增值稅條例。 ![]()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
按照《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
按照以上規(guī)定,在當前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個體戶面廣量大,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確實太困難了,因此,從減稅降費的高度,從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稅務機關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簡并征期應該是一條正確的措施。即使是按月定期定額,稅務機關也有權力將個體戶的征期進行合并,既方便個體戶,也方便自己。 結語從以上幾個條款可得出,個體戶選擇按季定期定額征收是有依據的,而且局面是多贏的,不僅個體戶可以充分地享受國家減稅降費的好政策,同時稅務機關也能減輕工作量,將有限的人力物力轉向對大型企業(yè)的精細化管理,真正落實國家扶持中小企業(yè)的戰(zhàn)略。 ![]() 撰文:左刀三爺 數十年的財稅實務經驗為您解疑釋惑!希望大家多多點贊,多多轉發(fā),如果有需求請關注后私信,必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