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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晚11時許,禮泉縣公安局禮泉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接到線索,有一涉嫌運輸毒品的男子,將乘坐麗江至西安的班機抵達咸陽國際機場。隨即,民警趕往機場,在T2航站樓國內到達出口處布控待機,等待抓捕嫌疑人。
凌晨12時許,根據線索情況,涉嫌人體藏毒的犯罪嫌疑人安某出現,我們立即將對方控制,并將該男子帶到咸陽市鐵二十局醫(yī)院進行CT掃描,在其腹部發(fā)現有短管狀異物。辦案民警介紹。
民警對安某進行連夜訊問,對方供述了其人體運輸毒品的事實。據犯罪嫌疑人安某交代,他在網上認識一名網友,對方以高薪工作為誘餌,將其騙至緬甸,進行人體人毒運毒。
安某到達緬甸之后,發(fā)現對方干的違法的事情,但在高薪引誘和對方恐嚇之下,決定鋌而走險。民警介紹,為了進行人體運毒,安某進行了4~5天的吞毒訓練,之后在一賓館內吞食了61粒包裹好的毒品可疑物,踏上了運毒之路。
安某交代,在販毒人員的安排下,他先乘車來到西雙版納,從西雙版納轉機至麗江,又從麗江轉機至西安。讓安某沒想到的是,他未出咸陽機場就被守候在機場出口的禮泉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抓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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